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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中國的體製容量與中國歷史連續性

傳統中國的體製容量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它是在各個地方、各個族群、多種經濟形態之上的具有統攝性的行之有效的體製,因此無論是漢族,還是遊牧族群,無論是建立地區性政權,還是建立大一統王朝,均會沿襲這一體製。政權或王朝會有興亡,但體製本身卻處於發展延續中,這可以說是中國歷史連續性的本質所在。另一方面,它還包含與具有鄰接性的陸疆地區及非鄰接性的海外地區之關系的處理機製,通過提供交往條件,建立公共秩序,將各方的彼此依賴轉化為共同體意義上的體製性依存。這在今天,仍然是值得重視的製度遺產。
宜農宜牧區
與傳統中國的體製延續
自戰國秦漢農牧分界線形成以後,遊牧族群與農耕社會的關系歷來是傳統中國的政治主軸。遊牧族群建立政權主要在山西、西北與東北這三大地理板塊,處於司馬遷所繪農牧分界線與長城邊塞之間。司馬遷將龍門至碣石一線劃作遊牧畜牧經濟區與農耕經濟區的分界線。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蒙恬發兵30萬人北擊匈奴,農牧族群的分界線北移至陰山。此後,西漢與匈奴圍繞著河套地區、河西走廊的控製權進行了反復爭奪,農牧族群分界線大抵穩定在長城邊塞。隨著農耕人群大規模移民到「龍門—碣石」一線至長城邊塞地區,該地區由遊牧畜牧經濟區轉變為農牧混合經濟區。
農業經濟、農耕人群在宜農宜牧區所占的比重,以及秦漢王朝在這一地區長達400多年的治理實踐,決定了占據這一地區的遊牧族群政權選擇沿襲秦漢舊製。就山西板塊而言,十六國時期匈奴人建立的漢國是第一個稱帝的遊牧族群政權。漢國在政治體製上采納了官僚君主製、郡縣製、編戶齊民製等傳統體製,且在法統上以漢朝宗室自居。此後,北魏以山西地區為核心統治區,唐末沙陀勢力也崛起於此。與十六國時期漢國的策略相同,晉王李克用在朱溫建梁後仍然尊奉唐昭宗年號,李存勗即皇帝位後,也沿用大唐國號。從法統來看,後唐否定後梁、接續唐朝,開啟後晉、後漢、後周、北宋的傳承脈絡。可以說,建政於山西地區的遊牧政權對於漢宋之間的正統性傳承關聯極大。
自張騫通西域、漢武帝設河西四郡之後,除了農耕人群自東向西遷徙以外,羌人、氐人等宜農宜牧人群也自西向東遷徙。至西晉時,關中人口半數為氐、羌。蒙古高原的遊牧族群,如匈奴、鮮卑,也進入河西地區、河湟谷地、隴西及涇水上遊的嶺北地區。西北族群仍采用官僚君主製、郡縣製來建構政權,這是由該地區的多族群分布格局決定的。
與西北相比,東北的自然環境更加有利於農業,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玄菟、樂浪諸郡是東北族群轉進塞內的樞紐。東北族群在這里熟悉農耕人群與農業社會,在政治組織上完成向官僚君主製及郡縣製的轉化。漢長城以北更廣大的區域,即今日中國東北三省及內蒙古東北地區,受到農耕文明的影響,也漸次演化為漁獵、遊牧、農耕的混合經濟形態。較之於其他地區,崛起於東北地區的政權大多有王朝化的歷程。呂思勉先生將遼、金、元、清的興起視作中國文明的發展壯大。
傳統中國體製
與遊牧族群傳統的兼容
遊牧世界的政治邏輯與中原王朝的體製模板並非不相兼容。當遊牧族群在宜農宜牧區建立政權時,中原王朝的體製為其最優選擇。遊牧族群選擇中原傳統體製並非無條件的,傳統體製的容納性即體製容量,是影響遊牧族群是否選擇中原傳統體製的關鍵性因素。
自戰國秦漢以來,中原地區所形成的體製具有以下內容:協調中央與地方關系的機製(郡縣製、分封製、羈縻製),國家吸納社會精英的機製(世襲製、選舉製),政治決策機製(內朝製、禦前會議製),行政機構組織機製(三公九卿製、三省六部製),監察機製(臺諫製),政治儀式(禮製),財稅征納與社會治理機製(賦役製、編戶齊民製),軍事動員機製(普遍兵役製、募兵製),立法及司法體製(律令製)等。這一體製雖是以農業社會為其成長背景,但所致力於解決的問題卻是各種社會組織所共同面對的。故而遊牧族群的諸多社會傳統仍然能夠借助這一體製得以存續。
(一)官僚君主製與遊牧族群傳統的兼容情況。匈奴是遊牧族群最為重要的法統源頭,十六國時期匈奴建政轉而實行官僚君主製,但舊有的政治傳統仍在新體製中得以留存。如匈奴最高政治名號單於,漢國君主稱帝後並未廢除,而是將之授予太子或皇子。匈奴的「四角」「六角」王製,漢國代之以封爵製,將匈奴諸王轉化郡縣王。匈奴的政治傳統並未斷絕,它以與官僚君主製融合的方式繼續發揮著組織協調作用。
(二)門閥體製與宗王出鎮製的兼容情況。十六國時期建立的前秦與後秦的枋頭集團與灄頭集團,成員由氐、羌、漢等多族群構成,形成了由下而上在盟主家族成員中推選領袖的傳統。前秦、後秦采用魏晉門閥體製與宗王出鎮製度,苻氏、姚氏以第一家族的身份淩駕於其他家族之上,家族成員以出鎮的方式分享統治權。異姓家族子弟則以出任幕府掾屬、參與軍鎮決策的方式分享地方軍政權力。
(三)州郡政區及方國體製的兼容情況。河西、隴西的政權大都是地方名號。如呂光先稱涼州牧、酒泉公,再稱三河王,最後才即天王位。河西鮮卑禿發氏先接受呂光廣武縣侯、廣武郡公之封,之後又先後自稱西平王、武威王、河西王、涼王。西平、武威為郡名,河西為地域名,涼為州名。沮渠蒙遜建立政權後,自稱涼州牧、張掖公,後秦拜之為沙州牧、西海公,再自稱河西王。這些政權的共同點是以郡、州地方官府為最初的統治架構,再發展為地域性的方國。地域意識而非族群意識,是河西、隴西地區政權建構的主要政治資源,這是由該地區多族群雜居的情況決定的。
(四)部曲製、吏兵配屬製的兼容情況。慕容氏將其部落傳統與魏晉部曲製、吏兵配屬製融合為營戶製度。部落製下的遊牧族群被賦予軍籍,隸屬於軍營,部分州郡民戶被劃為軍營蔭戶,為軍營提供租賦。前者源自部落製,後者源自部曲製、吏兵配屬製。
(五)賦役製、編戶齊民製的兼容情況。北魏對所征服的遊牧族群采取離散其部落的政策,編製為軍戶或計口受田。孝文帝改革頒行三長製、均田製、租調製。這些製度根基於商鞅變法以來中原王朝的製度傳統。
盡管遊牧族群與農耕人群有不同的經濟形態、社會組織與政治傳統,但十六國北朝的歷史實踐表明,戰國秦漢以來形成的中原王朝製度可以容納多族群、廣地域,並且遊牧族群的傳統也能為這一體製所容納。遼朝建立以後,北方遊牧族群的政治傳統出現了很大的斷裂,蒙古高原上自匈奴、鮮卑、柔然、突厥、回鶻以來的政治傳統,雖然參與了遼朝國製的建構,但僅為其政治資源之一。相較而言,中原王朝體製發揮了遠超前代的作用。遼、金、元、清借以發展為王朝體製,並在中國的王朝譜系中取得了正統的位置。可以說,傳統中國的體製容量對於中國歷史的連續性有著決定性意義。
對鄰接性及非鄰接性地區的
體製容納
傳統體製還包含與具有鄰接性的陸疆地區及非鄰接性的海外地區之關系的處理機製,即通過提供交往條件,建立公共秩序,將各方的彼此依賴轉化為共同體意義上的體製性依存。
張騫通西域後,途徑西域至長城邊塞來漢朝的使者,沿途受到漢朝機構的照顧。西域與漢朝之間的往來,由漢朝提供交往條件。朝鮮半島及日本列島的遣使朝貢則由邊郡負責。位於朝鮮半島上的樂浪、帶方郡,代表朝廷接受各族的朝謁,也負有將求詣天子的朝獻使者送至京都的職責。
接待並護佑使者的製度,為西域商賈所利用,以降低其商貿成本。漢成帝時杜欽分析西域罽賓遣使的情況,他說罽賓使者實為商賈,他們之所以樂意向漢朝朝貢,實是因為漢朝的「遣使送客」製度為其承擔了交通運輸成本並保證其人貨安全。
盡管,為治內與治外的交流提供交往條件會給王朝財政帶來負擔,但卻為不同區域、不同經濟形態的族群搭建了交流平臺,建立了公共秩序,這對於缺乏鐵器、布帛、糧食、手工業品生產能力的遊牧族群尤其重要。北方遊牧社會需要從農耕區獲得必需的生活資料與生產資料。在交往不暢的情況下,遊牧族群會以劫掠農業地區的方式獲得物資,或者以占領宜農宜牧區來強迫中原王朝歲貢、開榷場。為多邊交往提供條件,建立起協商機製,其實是成本最小的辦法,無論對於哪一方,都是最有利的選擇。正因如此,魏晉以後的歷朝歷代基本上都沿襲了漢朝的處理方式。在這一體製下,邊塞諸鎮在大部分時間里所承擔的是通關往來的管理工作。由此,傳統國家體製以農業地區為基本面,依托牧業地區對農業地區的經濟與社會依賴,建立了涵蓋農牧關系的治理體系。
需要看到的是,這一治理體系的地理基礎是農業地區與牧業地區之間的地域鄰接性,而與傳統中國相交往的還有海外地區。唐宋以後,中國與海外的聯系日趨密切,如何將這種關系納入既存體製之內成為新的治理問題。明朝前期的治理思路是通過官方的航海活動,將海外的非鄰接地區與王朝連結在一起。永樂三年到宣德八年(1405—1433年),鄭和率領水軍七下西洋,三四十個國家和地區得以與明朝建立官方聯系。明朝艦隊相當於流動的長城邊鎮,艦隊到達時,非鄰接地區便與明朝進行領土連結。非鄰接地區通過明朝艦隊的「朝貢」「互市」,性質上與鄰接地區經由明朝邊鎮的「朝貢」「互市」類似。與陸地的情況一樣,朝貢的海外諸國國王及回收使者,由明朝負責護送至京師。鄭和艦隊正承擔著這樣的任務。
明朝官方的航海活動起著流動邊境的作用,艦隊在功能上等同於長城及其邊軍。對於非鄰接地區而言,明朝艦隊的到來,類似於邊境的季節性出現。通過航海活動,明朝將非鄰接地區變為鄰接地區,將原本處理鄰接地區的體製用於這些非鄰接地區。這是在既有體製之下,通過交通方式的變革來改變地理條件,充分利用體製容量來解決實踐中的問題。明朝的體製貢獻不在於製度變革,而在於在實踐領域中創造性運用體製,由此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製度成本,維持了體製的穩定性。這一方略的成功建立在傳統中國體製容量的基礎上。
然而,將鄰接性地區的治理模式用於非鄰接性地區,需要付出較高的交通成本,這成為官方大規模航海活動最為人詬病之處。明朝中葉以後放棄了成建製地大規模航海活動,意味著治理架構的大幅調整。不僅非鄰接地區的治理被放棄,鄭和下西洋所構建的海域治理權也被放棄,邊境線大幅退縮至近海。與此同時,西歐殖民者卻沿著鄭和下西洋的航線,逆向從西洋往東洋擴張,接收了明朝的治理遺產。處理與他們的關系,則成為近現代中國的治理難題。
結論
關於傳統中國的國家體製,現代學術話語常以民族國家或帝國理論為思維框架,力圖對其法權邊界進行清晰化的描述。在這一論域中,遊牧族群所建政權常與漢族所建政權區隔開來。如果置於歷史的實態來看,遊牧族群所建政權分為兩類,一類以宜農宜牧區為核心統治區,另一類則以牧業地區為主要統治區。前者與漢族所建政權的體製基本相同,實為同一類型;後者雖有自身的政治邏輯,但也在傳統中國的體製中擁有自己的位置。
宜農宜牧區主要指「龍門—碣石」一線至長城邊塞之間的地區,它分為山西、西北與東北三個板塊。由於農業經濟、農耕人群在這片區域仍占據相當比重,秦漢王朝在此也形成了長期的治理傳統,因而以宜農宜牧區為核心區的遊牧族群常常會以傳統中國的體製來建構政權。之所以如此,除了統治成本方面的因素外,體製功能是決定性因素。傳統體製是在各個地方、各個族群、多種經濟形態之上的具有統攝性的體製。它能夠有效協調中央與地方關系;完成對社會勢力的吸納、財稅的征納與社會事務的管理;保證政治決策的理性、行政執行的效率;設立儀式、禮製以塑造認同;等等。正因其能夠有效地處理這些關系,無論是漢族,還是遊牧族群,無論是建立地區性政權,還是建立大一統王朝,均會沿襲這一體製,僅做因時製宜的增減。作為製度載體的政權或王朝會有興亡,但體製本身卻處於發展延續中。
建政於牧區的遊牧族群,從農耕區獲得生活資料與生產資料為其剛性需求。傳統中國體製直面這一需求,為相互交往提供條件、建立公共秩序,依托彼此間的經濟及社會依賴,建立起涵蓋農牧關系的治理體系。值得註意的是,傳統中國的農牧關系問題其實是具有鄰接性地區之間的體製融合問題。唐宋以後海上通道暢通,如何處理與海外這類非鄰接地區的關系成為一個新的體製難題。明朝的貢獻在於通過官方的航海活動,讓艦隊充當流動的邊境線,由此改變海外地區的非鄰接性質,將其視作鄰接地區納入既有體製之中。這一治理思路並非尋求製度變革或製度創設,而是在傳統體製內,通過技術手段的創新(如「邊鎮的流動」),來挖掘體製存量。
明朝晚期時西方殖民者東來引發的海疆危機,並非緣於傳統體製的失效。恰恰相反,它是明朝放棄體製化治理的結果。明朝結束了大規模的航海活動,致使邊境線內縮至近海。充當邊鎮的明朝艦隊不再出現後,非鄰接地區便難以維系與明朝的體製性關系。西方殖民者乘虛而入,將全球殖民體系擴張至中國東南沿海。無論明朝是以嚴守官方貿易的方式來管控海疆,還是通過以夷製夷的方式進行防衛,都只是策略層面的自衛,而缺乏整體性的體製構想,因而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可以說,鴉片戰爭前兩百年,中國便陷入對西歐殖民者的反侵略鬥爭之中,但不能據此否定傳統體製的有效性。傳統中國的體製生命力,仍然是今天值得重視的製度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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